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农村能源)局(委、办),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有效发挥农业标准在农业标准化进程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根据农业地方标准立项要求,我厅拟组织开展2018年农业地方标准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有制修订农业标准的技术基础和相应的技术力量,申报标准内容涉及的农业基础设施和技术条件应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涉及产业的标准项目应具备一定的规模和覆盖面。

二、申报内容

(一)修订项目。在全面清理本行业农业标准的基础上,对标龄过长、技术水平滞后、制约行业发展的标准提出修订计划。

(二)制定项目。结合我省实际,项目涵盖优势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种植养殖技术,农业机械化,节水、节地、节药、节肥、节能等农业创新技术,农业环保技术,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三品一标”农产品和农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内容。

三、申报材料

1.《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样式见附件1)

2.《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订项目计划》(样式见附件2)

3.《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样式见附件3)

4.地方标准草案。

5.标准查新报告。

具体要求:以上5个材料均提交纸质版两份,材料1、2、3、4还需提交电子版。

四、申报要求

(一)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化工作,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积极组织本部门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工作。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农机局、省农村能源办公室、有关农业科研院所、高校负责本系统、本单位标准项目的初审和汇总申报工作。

(二)对拟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及代表性等方面应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和评估,确保申报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及适用性。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该专业领域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已发布的地方标准之间关系,以及在该行业标准体系中的地位作用,均应给予说明。

(三)制定农业地方标准应符合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要求,能够代表省内本产业或领域发展的先进水平和改革、发展的方向,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切实可行。在申报材料的项目申报表中,要明确提出推广实施的可行性方案或工作措施,这将作为标准项目立项评估中的一项重要评估因素。

(四)拟申报的农业地方标准项目涉及多个行业的,申报单位要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并形成一致意见;为确保拟制定标准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倡导多个部门、多个单位或多个企业联合制定标准。制定新的标准,申报起草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个。

(五)各申报单位务必于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7665281;电子邮箱:hbsnab@126.com

附件:1.湖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表

2.湖北省地方标准拟制修订项目计划

3.湖北省地方标准编制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