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乱砍滥伐猖獗”到“检察守护给力”

鹤峰网讯(通讯员 孟似虎)“检察守护给力!”3月23日,一位网友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检察院当天发布的官方微信《补植复绿,压茬推进》上留言。这个点赞,浓缩了鹤峰县检察院基于“乱砍滥伐猖獗”4年开展“三大战役”的一个又一个捷报。

鹤峰,地处武陵山腹地,森林覆盖率70.01%,林木绿化率83.91%,素有“森林公园”之称。然而,《恩施日报》2014年3月14日头版头条《鹤峰县委常委会直面“四风”问题》:“乱砍滥伐猖獗……”一石激起千层浪!次日,该县检察院启动“集中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行动”。

4月5日,该院两名检察官乔扮成木材经营商来到五里乡潼泉村,与村民交流中得知,康某在该村一个叫老鼠溪的地方买了一片山,可能存在超伐现象。于是,以选购木料为由,前往老鼠溪,明着看木材大小,暗地里点树兜,概算出康某超伐蓄积在30立方米以上。经该院监督,县森林公安局对康某立案侦查,康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之后,该院在全县有针对性地进行大排查,上山查看现场26处,走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17家,走访木材检查站6个。

6月,该院发现太平森林派出所民警在一起滥伐林木案中存在徇私枉法、以罚代刑情况,应当立案而未立案。“鼠标点”、“脚板踏”锁定关键性证据后,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该起案件。

7月,该院在办理容美镇屏山村委会与该村原药材厂承包人陈某承包纠纷申诉一案中,使陈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事实浮出水面,带出该镇林业工作站文某涉嫌玩忽职守罪案。经该院监督,县森林公安局立案侦查,陈某被追究刑事责任。经该院立案侦查,文某被作出有罪判决。

同时,该院形成的《森林资源保护及涉林犯罪预防调查报告》,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助推《中共鹤峰县委关于严格生态资源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12月24日出台。

就这样,该院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日渐回归新常态,直到2017年3月又跨入一个新的里程。

3月9日,因该院对一审宣告方某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适用缓刑提出抗诉,二审判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3月16日,因该院对县林业局不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致使被毁林地未治理恢复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秭归县检察院管辖,开庭审理得到支持。

据此,该院3月22日启动为期一年的“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

11月29日,该院在办理走马镇柘坪村陈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过程中,向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陈某及时进行林木补种,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今年1月2日,县林业局回复:“陈某补种林木415株,保存394株;补种林木树种为柳杉。”

为此,该院3月7日出台《推进“环保专项”开展补植复绿活动方案》……

迄今为止,该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查办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案件20件24人,追诉漏犯2件2人,抗诉1件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件,办理“补植复绿”监督案件1件,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实现司法办案成果转化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