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系列讲话精神要求,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切实转变监管思路,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扎实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一、加强源头保障,推进农业绿色生产

(一)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制修订省内农业地方标准,构建以安全、绿色、优质、营养标准为梯次的高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农兽药残留标准的宣贯培训力度。构建以产品为主线、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选树一批标准化带动农产品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

(二)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认定,加强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监督管理和宣传推介。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县级实施、部门督导”实施机制,推动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标准化、产品特色化、身份标识化、全程数字化发展。

(三)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构建农产品品质指标体系,制定一批可以引领农产品品质提升与健康消费的品质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配合农业农村部认定一批农产品品质评价机构,开展品质监测、质量认证、分等分级和包装标识工作。

(四)开展农兽药减量使用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技术。开展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二、强化监测评估,落实风险预警防控

(五)大力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2021年农产品定量检测数量达到1.5批次/千人,纳入对各市、州年度考核指标。实施随机抽样,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开展监督抽查,扩大小散农户抽样比例,加大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力度。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强化信息共享,加强结果运用。

(六)开展专项风险评估。以我省特色产业为重点,突出隐患大、问题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农产品品种和日常监测以外的风险参数开展专项监测评估。加强专项监测评估成果应用和信息通报,指导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落实风险预警功能,发挥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委员会作用。

(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系统梳理舆情风险点,对潜在风险进行预估和研判,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实操培训。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实时分析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状况,快速、科学、系统应对重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最大限度降低负面影响。

三、依托三大平台,开展监管方式创新

(八)推进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力争所有监管对象全覆盖。探索利用高清视频探头和人工智能技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试点将巡查、监测、执法、应急处置等纳入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加强市场化推广运用与宣传引导工作,推广一批追溯典型案例,认定一批标杆企业。

(九)全面推行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全面推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抽查,完善信用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努力提升监管水平。继续开展批发市场收取查看合格证制度试点,探索快递流通企业使用合格证,提升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组织开展合格证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推进合格证信息化管理,提高开证收证查证效率。探索建立开证主体信用评价机制。

(十)深入开展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指导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扎实开展创建。优化创建考核机制,对已命名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开展“回头看”,提升创建质量和水平。总结创建经验模式,打造“一县一亮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农安县交流培训,强化农安县优质农产品宣传推介,宣传创建经验成效。

四、建立激励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十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立足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安全,聚焦重点农资品种,集中力量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农资领域违法案件,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适时向社会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十二)开展“治违禁促提升”专项行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针对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及非法添加物使用等突出问题,建立协同机制,采取“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的“四个一”模式,实施集中专项治理。

(十三)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工作导向,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办案激励办法,鼓励市、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及违禁添加物、收购贩卖病死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十四)强化产地监督检查。加强种养殖基地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主体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行单位的产地巡查力度,持续开展对高风险品种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暗访暗查。扩大监督检查范围,针对安全隐患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启动专项监督检查和暗访暗查。

五、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基层能力建设

(十五)加强基层网格化监管。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意见,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要求,督促各地落实网格化管理和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依托村两委,建立村级网格员、协管员队伍,培训和指导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等。

(十六)加强乡镇监管能力。进一步理顺乡镇监管职能,规范乡镇监管机构建设,明确职责、落实经费、配备专人,出台乡镇监管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切实提升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十七)加强基层人员培训,坚持把行政检查与培训指导相结合,组织开展科学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编印挂图、明白纸、小册子等方便易懂资料,加强对小散农户的教育,指导督促农民合理用药、科学施肥,杜绝违法添加禁用药品和其它化合物。

六、健全制度规划,提升长效监管能力

(十八)完善农安信用体系。深入开展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起草农安信用管理办法,制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规范和信用评价准则,推动出台农资领域“黑名单”管理办法。探索“信用+分级监管”“信用+产品认证”应用试点。加大农安信用文化宣传力度,推进行业诚信自律。

(十九)强化质检体系管理。稳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加强基层监管服务人才体系队伍建设。落实常态化的统计制度,加强各级农产品质检机构情况调度。组织开展获证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飞行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检测机构负责人员培训,提高检测能力水平。

(二十)提升监管信息化智慧化水平。鼓励引导各地加大智慧监管探索力度,加快提升基层监管信息化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生产记录便捷化、电子化。在国家农安县率先实行主体名录、农资使用、质量控制、执法处置等信息“一张网”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七、完善考核评议,加强基层调研指导

(二十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职责责任,完善协作机制,强化质量安全管控。统筹运用食品安全、质量工作、“菜篮子”等考核,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考核,提升考核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十二)加强基层工作调研指导。依照各地年度考核评议暴露的工作短板和隐患问题,有针对性加强市、县、乡各层级的农安工作调研,指导强化生产主体监管、监测、执法、农安县创建、合格证试行、追溯体系推广等工作,补齐工作短板,提升工作质量。督促生产经营主体落实农兽药规范使用、合格证开具、追溯管理等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二十三)助力脱贫县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开展农安县与脱贫县结对帮扶活动,带动脱贫县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防止因质量安全问题出现返贫。继续支持已脱贫摘帽地区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减免相关费用,帮扶提升产品质量和效益,推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