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农办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办):

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担负着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等重大职责, 是“三农”工作的重要力量。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任务更加繁重。为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精神,现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一、认真组织学习。《意见》深刻阐明了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深化农村改革中的重要地位,进一步明确了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的职责任务,对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传达学习,认真深入研究,深刻领会《意见》精神,全面提高对加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

二、迅速开展摸底。当前部分地方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不健全,工作力量薄弱,一些地方基层专业干部少,甚至没有专门的农村经营管理干部,已严重不适应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要以县(市、区)为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摸底,重点了解县、乡两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和保障情况,分析基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推进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点和措施。

三、全面履行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农村经营管理系统承担如下重点工作: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承包地、宅基地 “三权分置”改革;指导农村土地承包、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员培训和资质认定;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负责农村集体财务、资产、资源监督管理和村级财务、村干部离任审计,承担农村经济情况统计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新,推进农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搭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监督集体产权运行,保障集体产权的安全和交易公正;承担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和监督减轻农民负担,负责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提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小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各地要根据《意见》精神,围绕调查摸底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理顺体系、明确性质、规范职能、加强队伍、强化保障”的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办法,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切实加强领导。当前,各地正在进行新一轮机构改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住有利时机,采取一切措施,努力重建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意见》要求、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基本情况、新时期基层农村经营管理队伍承担的重大责任等,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对策建议,当好参谋助手,推动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