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3〕225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各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长阳夷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老巴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土豆果果”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长阳夷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老巴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干土豆果果”(生产日期:2023-04-02,   规格型号:500g/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JC23000000001537297ZX,经检验,水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

2023年7月4日宜昌市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湖北老巴王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干土豆果果共生产10公斤,货值2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2.经营环节

2023年7月4日宜昌市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长阳夷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干土豆果果共购进10公斤,货值399.7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长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启动召回机制,当事人已发出召回通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本文转自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