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食安办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安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直属海关:

现将《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食安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4月18日

附件: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