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2017年在全国开展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进一步提高调查样本代表性和调查数据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健全调查网点
住户调查是反映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状况,监测居民收入分配格局和生活质量的一项重大统计调查。全面、准确、真实的住户调查数据是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精准施策的重要依据,对开展精准扶贫、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以省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网点基础上,建立健全分市县住户调查网点,更好地满足分市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数据的调查需要。
二、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
全省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负责组织实施;市县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在设有国家调查队的地方由国家调查队具体实施,未设国家调查队的地方由当地统计局具体实施。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宣传发动,督促有关部门及样本轮换抽中小区所在地的单位和基层组织积极配合统计调查部门做好实施工作,支持统计调查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实调查力量,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分级负担原则,以市县为总体的住户调查经费由各地承担。
三、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数据质量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精神,聚焦提高统计调查数据真实性这个根本,夯实住户调查基层基础工作。各级统计调查部门要严格执行样本轮换方案,坚决杜绝人为干扰、弄虚作假现象,依法依规开展样本轮换工作,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革调查数据采集方式,提高调查工作效率,确保基础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