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报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有关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委、办),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特优区)建设的要求,加快特色农业产业发展,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近日农业部等九部委下发了《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17〕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创建特优区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各省4月30日前报送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发展情况和典型案例相关材料。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报送材料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发展情况

(一)主导品种和区域。

选择在国内有地位、国际有竞争力的特色鲜明、市场潜力大的产业,主要包括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林特产品等特色主导品种,重点促进小龙虾等特色养殖产业、莲藕等水生蔬菜、食用菌、果茶类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原则上对已划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棉花、糖料蔗、天然橡胶等大宗农产品及其具体细分品种不再纳入创建范围。

(二)报送单位及内容。

原则上以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特优区县(市、区)为单位,部分行业可结合实际情况以市州为区域单位报送。各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发展情况要总体阐述特色农产品优势产业基本情况、特色品种、发展优势、推进思路措施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具体参见农业部等九部委《通知》附件)。有关数据以2016年统计数据(或预计数字)为准,字数不少于5000字。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分行业规划报送。

蔬菜特色类和果茶特色类由省蔬菜办、省果茶办负责,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将相关材料于4月24日前上报市州农业部门,市州农业部门经审核后于4月25日前择优推荐分别报送省蔬菜办、省果茶办。

畜牧特色类由省畜牧兽医局负责下发通知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将相关材料于4月24日前上报市州畜牧兽医部门,市州畜牧兽医部门经审核后于4月25日前择优推荐至省畜牧兽医局。

水产特色类由省水产局负责下发通知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水产部门将相关材料于4月24日前上报市州水产部门,市州水产部门经审核后于4月25日前择优推荐至省水产局。

省蔬菜办、省果茶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等单位按行业规划后于4月26日前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统筹汇总,经厅领导审定后报农业部。

二、典型案例材料

各行业准备1—2个特色产业发展典型案例于4月26日前报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处。其中莲藕等水生蔬菜和食用菌等特色案例由省蔬菜办负责;果茶类特色案例由省果茶办负责;畜牧特色类案例由省畜牧兽医局负责;小龙虾等水产特色类案例由省水产局负责。

此次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及时完成报送工作,并确保材料质量。各地要成立特优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谋划,把握好创建工作重点,将特优区创建作为发展农业、造福农村、富裕农民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

联系人:厅市场信息处余祥华  电话:027-87740347

省蔬菜办周雄祥      电话:027-87667933

省果茶办赵昆松      电话:027-87663751

省畜牧兽医局  (按省畜牧兽医局通知)

省水产局尹恒        电话:027-88861032

附件:农业部等九部委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