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局(委):
为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30号)文件要求,2017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我省创建15个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工作基础好,耕地面积、耕作制度、土壤类型符合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促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要求;近3年来认真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整改并按时上报整改意见和建议;土肥日常工作正常;承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二、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局(委)要高度重视,根据本县(市、区)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并于6月27日前向省耕肥总站报送《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区)申报书》(见附件)(一式5份)。省农业厅将组织有关土肥技术推广、科研、教学领域专家,进行评审推荐,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我省拟推荐的2017年示范县(市、区),报农业部核准。
联系人:省耕肥总站土壤技术科 易妍睿 吴润
电话:027-87391725,87391387。
附件: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市、区)申报书(式样)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
示范县(市、区)申报书
申报单位:湖北省 **县(市、区)
申报时间: 2017年6月 日
2017年开展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可行性报告
(提纲)
一、基本情况
包括:县(市、区)域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区位优势和财政状况;农业生产总体情况,耕地资源(主要指耕地质量)状况。
二、创建基础
包括:现有工作基础、设施条件、技术模式等。
三、实施方案
包括:布局规模、工作内容、技术路径、主要目标、实施主体和方式、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度安排等。
四、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机制创新、资金保障和监督管理等。
五、效益分析
包括:社会、生态和经济等三个方面。
附表
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
示范县(市、区)申报表
———–县(市、区)
基本情况 | 人口(万人) | |
农业产值(亿元) | ||
农业产值所占比例(%) | ||
耕地面积(万亩) | ||
畜禽粪便资源总量(万吨) | ||
农作物秸秆资源总量(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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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工作基础 | 土肥站是否机构独立 | |
土肥站人员结构,高级职称以上技术人员情况 | ||
近三年来开展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成效及工作情况,是否验收合格 | ||
是否配合并及时完成省厅和省站部署的有关工作 | ||
是否建有土肥化验室;地方财政是否安排有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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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级
农业部门意见 |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此申请。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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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农业主管部门
初审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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