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北省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做好2017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促进化肥减量增效的通知》(农农(耕肥)〔2017〕30号)要求,通过各县(市、区)农业局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省农业厅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推荐浠水县、宜城市、京山县、夷陵区、仙桃市、公安县、监利县、谷城县、曾都区、江夏区、孝南区、崇阳县、丹江口市、红安县、长阳县等15个县(市、区)作为我省2017年耕地质量提升与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县,拟报农业部备案,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11–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材料向省耕肥总站办公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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